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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梓  女
2007级 治安专业
一、 积极参与各项扶危济困、捐资助学活动。
大学期间作为学生会主席,筹划并组织了“五•一二”汶川大地震的捐款活动,以及对零五级烈士子女的捐资助学活动,并积极参与“五•一二”汶川大地震赈灾义演活动,海地地震和对身患败血症的新疆女孩的捐助活动。
二、 广泛参与普法宣传、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
定期前往北京市“太阳村”,看望因父母服刑而无人照料的的未成年人,在与他们一同学习,一起游戏的过程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各种知识,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人生。
参加社区法律援助活动,尤其加大对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宣传力度,通过文艺汇演、宣讲、座谈、发放维权手册等方式,增强城乡结合部中农民公的维权意识。
三、 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关怀空巢老人。
自2008年以来,每年春节前夕,参加社区考开展的,以“奉献一片爱心、参与志愿服务、温暖空巢老人”为主题的空巢老人关怀救助活动,来到空巢老人家中,为他们送去面、油慰问品,为他们贴春联,送去春节的问候,并对他们的生活情况进行了解,针对老人的不同情况,制定出不同的帮扶方案。使老人们生活得到了改善,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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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琪  男
2008级 涉外警务
参与青联爱心志愿服务工作两年,爱心服务部承担者树立公安大学良好志愿者形象的重任。我在担任负责人期间组织了多项公益活动。
爱心与红星相伴行动——红星敬老院之行。还记得老人紧紧牵着我们志愿者的手激动得落泪。通过活动为老人们送去温暖和祝福。
护花行动——走进向阳希望小学。该校学生主要是来京务工人员的子女,他们对知识充满了渴望。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他们那天真烂漫、可爱又渴求知识的眼神,这眼神印在心里,激励着我们要奉献要自强。
爱心点亮希望行动——希望之家之行。位于青云店镇的希望之家救助依法养育的孤残弃婴。我们自筹资金购置了水果,画笔等物品送与那里的小孩子。和他们比我们是幸运的,所以要珍惜身边的一切。
筹建爱心基金。这个想法来自于“希望之家”活动。可爱的孩子这么小就遭受不幸,于是我们发起了“爱心基金”活动,筹集的善款全部捐献给希望之家。
俗话说: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志愿者工作就是无私奉献。用善意关怀温暖着世界。一切的美好源于爱心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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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斌  男
2008级 侦查专业
李斌同学自加入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来,积极参与了多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参加了“爱心与红星相伴”活动。李斌同学多次前往大兴区红星敬老院慰问孤寡老人,通过对敬老院老人亲切慰问,为老人们送去了温暖和祝福,发扬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同时也体验到了奉献的真正意义,受到了敬老院相关老人的一致好评。
参与了助养“希望之家”病残儿童的活动。希望之家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是一个寄养残疾孤儿的家园。希望之家的孩子们来自全国不同的福利院,身体有不同程度的残疾,如唇鄂裂,足内翻,心脏病等,但都是可以做手术矫正的。李斌同学利用周末时间多次来到希望之家,看望里面的儿童,并报名参加了希望之家助养活动。通过活动,大家关注到了这些因为生理,身体缺陷而无法正常生活的特殊群体,从而让更多人能够参与到志愿者的事业中来,奉献出一份爱心。
参加了义务支教活动。作为支教团的一份子,李斌同学多次利用课余时间前往大兴区农民工子弟小学开展义务支教活动。通过为农民工子弟授课,帮助孩子们确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丰富了孩子们的课外知识,开阔他们的视野,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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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璐璐  女
2008级 公安法制专业
1.志愿支教 关注弱势群体
我曾多次前往北京市大兴区龙海学校参加支教活动,悉心准备授课内容,向他们传授知识,开阔他们的视野,结合自己的专业向孩子们普及法律常识,并给他们带去学习用品等礼物,以鼓励他们求学上进;积极关注弱势群体,走进北京市太阳村,关心服刑人员子女,同他们交流,为他们带去爱和温暖;成功承办了由中国大学生志愿支教基金会发起的中国大学生志愿支教工程北京高校图片巡展活动,为支教队伍吸纳了更多新的成员;在5月召开的北京高校青年志愿者论坛中,与其他高校合作成立打工子女联盟;
2. 模拟法庭,义务普法
多次参加义务普法活动,每年3.15时,与有关部门合作,走上街头,发放传单,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在与北京西站合作进行志愿服务的活动中,不畏严寒,向来往旅客发放普法宣传册;同北京市第八中学分校进行合作,走进校园,面向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并获得高度认可;多次举办校内模拟法庭活动,在提升自身法律素质的同时,也有益于在校同学的法制观念培养;
3.增进交流合作 传递志愿精神
不断加强同其他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曾成功举办了同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奥运志愿者经验交流活动,传承志愿精神;在北京高校青年志愿者论坛活动中,担任“活动精品化”分论坛的主持人,在展示我校精品活动的同时,加强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同其他各高校的交流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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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浩  男
2009级 研究生部应用心理学专业警察心理学方向
作为一个学生党员、预备警官,在搞好学习的同时,我觉得我们还应该有责任去关心社会,关爱他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去参与公益事业。记得还是在2005年刚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周末和同学逛街时看到街头停着一辆无偿献血车,看到许多和我一样的大学生正在献血,于是我怀着激动和敬佩的心情挽起袖子走上了献血车,第一次献血400毫升并加入了中华骨髓库。在以后的不断接触中,我逐渐了解到无偿献血对于挽救病人的生命的极端重要性,并且献血对自身的身体没有什么伤害,在献完血之后身体可以很快的恢复到以前的状态,所以从2005年到现在的5年时间里,我积极的投入到无偿献血的公益事业中,到现在也已经献血30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达600多小时,并分别于2008年12月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2010年3月获得“湖北省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称号。

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当得知天津的一名白血病男孩与自己初次配型成功时,我激动不已。面对这将近十万分之一的配型成功率,我深深地感到庆幸,感叹自己终于有机会去挽救白血病人的生命。经过一系列的检测、体检后,终于于9月20、21号成功捐献了造血干细胞,成为湖北省第64例、全国第1839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通过参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宣传等的公益服务,不仅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帮助他人,还能获得一种能力的自我实现,就像郭明义一样,也可以让自己更加的快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和谐。

现在作为北京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之家的志愿者,周末有空时我也会到西单、东直门等处参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宣传的服务。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一如既往的关注公益事业,尽自己的一份能力和责任,去帮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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